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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Jun 30 Sat 2012 21:06
迅速、合法為您申請外勞看護資格~讓您節省不必要的開銷
- Sep 22 Sat 2012 10:39
101年9月最近申辦外勞法令修改(80歲以上老人放寬,請看紅色字部分)
- Sep 22 Sat 2012 10:34
3.7萬外勞在逃 越勞、印勞最多
【聯合晚報╱記者陳素玲/台北報導】
勞委會再提改善外勞逃跑問題對策,而據移民署最新公告,今年5月底為止,逃跑外勞累計滯留在台近3.7萬人,再飆新高,主要是越勞及印勞。如果加計目前合法在台工作外勞43.6 萬人,合計在台灣外勞高達47餘萬人。
- Sep 09 Sun 2012 22:23
勞委會研擬 明年試辦鐘點外勞
(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9日電)勞委會今天表示,明年將試辦看護外展服務,由民眾向非營利機構申請外勞鐘點服務,不需負擔外勞生活照顧和行蹤不明責任。
- Sep 07 Fri 2012 10:45
外籍看護申請條件鬆綁 九月中上路
外界期盼多時的外籍看護放寬案,九月中正式上路。勞委會昨天召開委員會通過多項外勞措施,八旬以上長者、巴氏量表六十分以下即能申請外籍看護;為免看護被逼做家事或陪血拼,另配套增加複評制,只要被查到做「分外事」,被看護者須被重新評估是否符合申請條件。
- Sep 06 Thu 2012 17:55
8千餘名雇主使用直聘 直聘選工系統只有泰勞
對於重招或是初招的直聘案件,外勞來台後續工作都可委任仲介處理,可在外勞入境當日雇主與外勞可與仲介簽訂服務契約,其收取費用規定在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,仲介可向雇主收取每1名外勞1年2千元的服務費;外勞則是第1年每月不得超過1,800元、第2年每月1,700元、第3年起則是1,500元。
- Sep 06 Thu 2012 17:52
雇主直聘引進外勞致廢聘 悔不當初
未在15天內辦聘可 有一次補救機會辦理直聘僱的雇主向本社投訴,以直聘方式引進印勞,沒有接到勞委會的通知,忘了在期限內辦理聘僱許可,導致外勞配額被廢止,真是悔不當初;對此,勞委會表示,對於直聘僱主都會以簡訊或是電話通知,甚至加上電子郵件,聘僱許可依規定是在外勞入境15天內辦理,若是忘了還有一次補救機會,也就是再給15天補辦,若30天都沒辦理,就會廢聘。
- Aug 27 Mon 2012 23:01
逃逸女外勞自稱仲介 臉書攬同鄉
印尼籍逃逸女外勞何娜為了賺錢,在臉書招攬同鄉逃逸女子從事看護工作,還自稱是「台灣仲介」,行徑大膽。警方前天在她男友租住處逮捕她共6名逃逸女外勞,偵訊後昨天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,移送移民署新北市專勤隊強制收容。
- Jul 27 Fri 2012 12:04
雇用用逃逸外勞 雇主稱還在試用期不違法
彰化縣和美鎮一家沖床加工公司被檢舉雇用非法逃逸外勞,警方趕到,當場查獲兩名越籍外勞。張姓雇主表示,他們兩人均聲稱合法居留台灣,才上班沒幾天,還在試用期,不算正式員工。警方會同彰化縣勞工處檢查,認定張姓雇主雇用逃逸外勞,依違反就業服務法案移送勞工處裁處。
資料來源:中華民國人力仲介協會
- Jul 25 Wed 2012 19:07
雇主恢復健康 不得再聘外籍看護
為解決「外籍看護變佣人」的問題,勞委會近日公告修正藍領外勞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,建立外籍看護工「複評機制」;雇主若不符合看護需求,將失去請外籍看護的資格。新規定預計九月上路。